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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家庄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1400人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0-10-26 18:10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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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石家庄乡镇卫生院招聘准考证打印入口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27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1月1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

笔试考场设在石家庄市区,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地址和场次按时参加。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分卫生、综合两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考对应科目。卫生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11月5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11月9日至10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以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公布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参加定向招聘的考生除须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外,另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1月18日9:00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公布。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到聘用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信息条件中,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

5.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其他有关问题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0311-12333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11-89631762/89631753。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下载>>>

1-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信息;

2-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开咨询电话;

3-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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