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红河弥勒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0人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弥勒市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报经弥勒市人社等部门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条件
详见《弥勒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的(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招聘年龄40周岁以下的(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地点:弥勒市中医医院医技楼五楼运营发展部人力资源办公室。
2.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弥勒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对所提交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招聘。面试工作由弥勒市中医医院具体负责实施。
1.面试人员:报考弥勒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且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7:30
(2)地点:弥勒市委党校
3.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以PPT展示+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4.面试内容
(1)考生PPT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不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业务工作能力、存在的不足、入职原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及其他。PPT由考生面试前自行准备,汇报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现场提问: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面试内容重点为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提问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面试计分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证件不全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成绩公示: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弥勒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7.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持身份证、资格审核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指挥。在等待面试期间,考生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
(3)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4)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8.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市人大、市政协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弥勒市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0873-6122585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6122386(三)体检
1.体检对象: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地点:泸西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由报考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4.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中性笔。
5.体检标准及费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6.体检注意事项:详见《泸西县中医医院体检须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考察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弥勒人社”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离职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弥勒市中医医院。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弥勒市中医医院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4.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备案制编制人员管理,待遇按照弥勒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进行发放。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察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注意事项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弥勒市人社”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任何环节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取消本岗位此次招聘。
(四)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九)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彭老师:0873-6128835
(二)监督电话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0873-6122360;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6122386。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弥勒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弥勒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5: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22年9月).pdf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0日
原文标题:弥勒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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